关于李杨等7名同志来校工作的公示
根据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(省政府令〔2009〕第139号)规定、《广东医科大学中青年博士引进及管理办法》及《广东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(修订)》,经2022年10月31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,拟同意李杨博士来校工作;经2022年11月26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,拟同意黄瑞杰、梁嘉贵等2名博士来校工作;经2023年1月9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,拟同意晋晓飞、邱丽娜、欧阳东等3名博士来校工作;经2023年2月14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,拟同意朱铭宁博士来校工作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: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4日止,公示5个工作日。
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,可向学校人事处、纪检监察室反映,反映情况应以书面形式提出,并签署真实姓名。
联系电话:0769-22899520/0759-2388520(人事处)
0769-22896227/0759-2388516 (纪检监察室)
广东医科大学人事处
2023年4月10日